****(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军山绿野驿站**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军山绿野驿站**项目
2、最高限价:供应商最高分配控制费率:93%
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约定比例分配营业额。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为营业额分配比例,剩余(100%-供应商投标费率)比例即为采购人的营业额分配比例。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不得大于控制费率,且投标费率保留整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营业额(万元/年) |
分配明细 |
| 0-80 |
第一年需向采购方缴纳120000元保底收入, 第二年需向采购方缴纳123600元保底收入, 第三年需向采购方缴纳127308元保底收入。 |
| 80以上 |
供应商最高分配比例(控制费率):93% |
3、**期限:3年,从正式对外营业开始按三年进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签订之日(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起30日内为乙方对驿站设施的免费测试调试期,期间组织装修布置。
4、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 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 点:“****集团www.ntwl-group.com”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 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
地 点:****(剑新路2号)军山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5000元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集团www.ntwl-group.com”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市**区剑新路2号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80****5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崇文路1****广场主楼16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2752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