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2025-7-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金鼎钨钼矿自用LNG气站迁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693(邹工)通讯地址:**县鄱湖大道(332600)
| 项目名称 | **金鼎钨钼矿自用LNG气站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内 |
| 环评机构 | 中国瑞林****公司 |
| 建设概况 | 项目位于******内,对现有LNG气站及燃气锅炉房进行迁建,迁建后LNG气站中心位置坐标:E116°20′43.415″,N29°20′32.327″。项目将锅炉房搬迁至现有LNG气站场地,****结构厂房,设置1台4t的低氮冷凝式燃气锅炉、水质软化室、操作室;将现有LNG气站搬迁至**35kV变电站南侧,利用原有60m3LNG卧式储罐1个、LNG空温式气化器(单台600Nm3/h)2台、气化调压加臭橇(600Nm3/h)1台、卸车增压橇(200Nm3/h)1台、EAG加热器(100Nm3/h)1台、BOG加热器(100Nm3/h)1台及原有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建设自用LNG气化站,气化站的LNG供气能力为600Nm3/h,LNG气站规模及工艺均未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规范现有工程拆除活动,防止拆除活动中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放散天然气、BOG(蒸发气体)及锅炉燃烧废气,锅炉为低氮冷凝式燃气锅炉,烟气直排,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浓度限值要求。(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软化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排至废水收集池,最****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调压橇、锅炉风机等,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六)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将LNG气站天然气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纳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与设备维护,修订应急预****生态环境局备案,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