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952
电子邮箱:stjghk@hzzk.****.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10号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用**市惠台****公司的现有厂房,占地面积137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17.7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电视机、显示器、音响、厨房小家电的加工生产,年产塑胶制品50万件、电视机10万台、显示器10万台、音响10万个、厨房小家电10万台。项目拟设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投料粉尘、注塑成型废气等,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油雾经油雾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装配、碎料、磨床加工中的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排****处理厂。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 | 我分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时间: | 2025-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