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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要求,****于2025年6月25日在**县营盘镇主持召开了万众****基地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2025年7月14日。
公众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市**县营盘镇
3.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玉承 158****8877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威度****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