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鼎政地〔2025〕124号、鼎政地〔2025〕125号、鼎政地〔2025〕126号、鼎政地〔2025〕128号文件批准,依法组织公开拍卖出让**市双屿村至**村片区网箱养殖项目海域使用权、**市潘岐头至蒙湾片区开放式养殖项目海域使用权、**市沙埕港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与**市敏灶湾至里山湾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区块数量 |
海域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出让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11 |
**市前岐镇双屿村南侧海域至沙埕镇**村南侧前沿海域 |
132.6657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网箱养殖 |
3 |
180 |
5 |
36 |
| 鼎自然资海拍〔2025〕2号 |
4 |
**市茶塘港与晴川湾海域 |
113.8627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开放式筏式养殖 |
3 |
60 |
2 |
12 |
| 鼎自然资海拍〔2025〕3号 |
31 |
**市沙埕港海域 |
359.4136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网箱养殖及筏式养殖 |
5 |
502 |
5 |
100.4 |
| 鼎自然资海拍〔2025〕4号 |
5 |
**市敏灶湾至里山湾海域 |
576.9220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筏式养殖 |
5 |
441 |
5 |
88.2 |
拍卖出让宗海的其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期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竞得海域使用权后,若有相应资质要求的,需取得相应资质后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委托****办理。申请人可向****或****获取出让文件、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4日16时止。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应在2025年8月4日16时前将竞买标的对应竞买保证金缴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七、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5年8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8月5日15时30分****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公大楼二层)举行。
九、其他事项:1、本次拍卖出让的海域权竞买人需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开始建设,两年内按规划建设完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的,由批****人民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并公告注销;2、海域使用必须按宗海规划用途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功能定位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3、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海域使用权首年出让价款;自次年期,每年度出让价款需于上一年度届满前1个月完成缴纳;4、本次拍卖出让宗海不设保留底价。5、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三人的,则依照相关规定停止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
十、联系方式:**市玉龙北路197号、**省**市**路233号
联系电话:0593-****928、180****3569
联 系 人:陈先生 林女士
****
****
2025年7月15日
****政府鼎政地〔2025〕124号、鼎政地〔2025〕125号、鼎政地〔2025〕126号、鼎政地〔2025〕128号文件批准,依法组织公开拍卖出让**市双屿村至**村片区网箱养殖项目海域使用权、**市潘岐头至蒙湾片区开放式养殖项目海域使用权、**市沙埕港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与**市敏灶湾至里山湾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区块数量 |
海域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出让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11 |
**市前岐镇双屿村南侧海域至沙埕镇**村南侧前沿海域 |
132.6657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网箱养殖 |
3 |
180 |
5 |
36 |
| 鼎自然资海拍〔2025〕2号 |
4 |
**市茶塘港与晴川湾海域 |
113.8627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开放式筏式养殖 |
3 |
60 |
2 |
12 |
| 鼎自然资海拍〔2025〕3号 |
31 |
**市沙埕港海域 |
359.4136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网箱养殖及筏式养殖 |
5 |
502 |
5 |
100.4 |
| 鼎自然资海拍〔2025〕4号 |
5 |
**市敏灶湾至里山湾海域 |
576.9220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筏式养殖 |
5 |
441 |
5 |
88.2 |
拍卖出让宗海的其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期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竞得海域使用权后,若有相应资质要求的,需取得相应资质后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委托****办理。申请人可向****或****获取出让文件、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4日16时止。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应在2025年8月4日16时前将竞买标的对应竞买保证金缴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七、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5年8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8月5日15时30分****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公大楼二层)举行。
九、其他事项:1、本次拍卖出让的海域权竞买人需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开始建设,两年内按规划建设完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的,由批****人民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并公告注销;2、海域使用必须按宗海规划用途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功能定位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3、竞得人需在签订《国有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海域使用权首年出让价款;自次年期,每年度出让价款需于上一年度届满前1个月完成缴纳;4、本次拍卖出让宗海不设保留底价。5、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三人的,则依照相关规定停止本次海域使用权拍卖。
十、联系方式:**市玉龙北路197号、**省**市**路233号
联系电话:0593-****928、180****3569
联 系 人:陈先生 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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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