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拟对关于绥芬河率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5年7月14日拟对《关于****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7-14 15: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3-****786

通讯地址:**省**市长江路69号,****生态环境局二楼审批科(1573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锅炉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省**市**市**大道2号,假日酒店2幢 ******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900m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主要建设内容:1.利用酒店负一楼现有房屋**洗衣房一处;2、利用酒店负一楼现有独立锅炉间**一台3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为洗衣房清洗备品提供生产用热;3.酒店外东北角利用现有独立锅炉间**一台4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及1台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备用),用于酒店冬季供暖。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噪声:该项目运行过程中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对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2)、固废: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灰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洗涤剂废包装、破损备品、洗涤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更换后由厂家回收。(3)、废气:**一台3吨蒸汽发生器用于洗衣房清洗备品,一台4t/h及一台3t/h(备用****酒店冬季供暖,需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30米,且相关材质和相关设施符合统一标准要求;待生产及供热管网覆盖此区域时生产及采暖须并入集中供汽、供热管网。(4)、废水:生活污水、洗涤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须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一、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执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2、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靠近敏感点路段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
3、**一台3吨蒸汽发生器用于洗衣房清洗备品,一台4t/h及一台3t/h(备用****酒店冬季供暖,需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30米,且相关材质和相关设施符合统一标准要求;待生产及供热管网覆盖此区域时生产及采暖须并入集中供汽、供热管网。
4、该项目运行过程中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对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灰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洗涤剂废包装、破损备品、洗涤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更换后由厂家回收。
6、生活污水、洗涤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须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7、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制定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