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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太安村和美乡村行洪排涝河道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 **镇太安村和美乡村行洪排涝河道治理工程 | ||||||
| 项目编号 | **** | ||||||
| 发包人 | ****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场25楼2501室 0564-****987 |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4日09时30分 | ||||
| 最高限价 | 叁佰叁拾万壹仟贰佰肆拾陆元零角壹分(****246.01元) | ||||||
| 建设工期 | 120日历天 | ||||||
| 资质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成交人 | **** | ||||||
| 成交价 | 贰佰捌拾万陆仟零陆拾元整 (****06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沈**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编号 | 皖234****05927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6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4-****987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564-****166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