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盐原料供应商遴选(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2025年**湖盐原料供应商遴选(第二次)招标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碘含量 |
| 1 |
未加碘颗粒盐 |
1000kg/袋 |
<5mg/kg |
| 2 |
加碘颗粒盐 |
1000kg/袋 |
(21-39)mg/kg |
1、招标物资范围为:
供货地点:长****开发区车站东路1号
服务期限:2年
2、发标时间:2025年7月14日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先联系招标组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组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招标组联系人:
艾菁恒:186****5829 胡柳:186****9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含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 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00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时间:
投标人参与投标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 .00),保证金须在2025年8月3日17:00前以银行电汇形式缴纳,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注明“**湖盐原料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字样。
账户名称:****
账 号:190********20204180
开 户 行:**市工行**路支行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关于保证金退还的说明:
1、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1.1截标后至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撤回投标的;标书代写
1.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1.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4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的;
1.5中标人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退 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方式: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标书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投标,但线下必须邮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共五份,否则为无效投标。
2.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发送地址:****公司物资集采平台https://www.****.com/
网上投标须按照格式、要求上传PDF版本的投标文件。
2.2投标书线下邮寄地址、收件人及密封要求:
地 址:**省长****开发区车站东路1号****
收件人:艾菁恒 186****5829
投标书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
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
② 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密封包装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
七、开标及评标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二楼会议室。(长****开发区车站东路1号)标书代写
3、本次开标以招标人指定的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网上参加。标书代写
4、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根据评分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打分。
八、联系方式:
艾菁恒:186****5829 胡柳:186****9111
地 址:**省长****开发区车站东路1号****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认定投标人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法或有任何不正当手段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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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