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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政策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不断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结合工作实际,****林业局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投标“获得奖项”设置及认定事宜工作指引》,现印发你们,供参考使用。
附件:下载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投标“获得奖项”设置及认定事宜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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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