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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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澄清事项:

1、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01日,计划总工期41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定标程序-3.6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标书代写

3、本项目图纸已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公共**交易平台下载。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标书代写

注: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457-****589

招 标 人:****

地 址:**市**吉镇15区**市**吉镇15区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457-****7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S7-6商服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451-****554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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