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加工处理钢渣30万吨、废钢32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处理钢渣30万吨、废钢32万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清****开发区嘉福工业区(****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开发区嘉福工业区(****开发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113°6′0.440 E,23°31′15.538 N,占地面积9971.48平方米,建筑面积9971.48平方米。****公司一座废旧**回收利用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公司产生的钢渣进行加工处理,处理后的产品尾渣外售给水泥厂等企业作为原材料,加工后的废****公司用于钢铁冶炼。建成后年加工处理钢渣30万吨、废钢32万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内设生活设施,无生活污水产生;焖渣废水和除尘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降尘和降温用水,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热焖、倒渣、出渣、磕渣、上料、切割废气通过集气罩(封闭厂房)收集,经“文氏管除尘+旋风除尘+湿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由3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筛分、磁选、棒磨、中转堆场下料、装卸、堆存废气通过雾化降尘(封闭厂房)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