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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2021年7月1日起,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相关资质认定。
经公司研究决定,《**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运营期更新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文件》删除招标公告第二条第(1)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内容,但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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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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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更新改造补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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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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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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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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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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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更新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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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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