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机半****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15日至 2025年07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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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有机半****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大岗镇智新一路8号联东U谷****国际企业港11栋601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选址于**市**区大岗镇智新一路8号联东U谷****国际企业港11栋601房,占地面积1044.69平方米,建筑面积1044.69平方米,建设“有机半****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主要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及相关封装薄膜的研发,年研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3.8平方米、薄膜合计8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池研发制备的设备主要在手套箱内运行操作,手套箱采用整体通风收集;有机试剂在通风橱内配制,通风橱采用柜式排风罩收集;凝胶渗透色谱系统、小型双向拉伸机、微型双螺杆挤出机、热台采用集气罩局部收集;电池、薄膜研发过程中(包含基底清洗、空穴层刮涂、钙钛矿层刮涂、电子层制备、熔融挤出、压片、拉伸)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均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投料颗粒物、包装热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