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0000吨汽车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7月14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10000吨汽车配件技改项目 | **市坞根镇下呈工业点 | **** | 企业拟投资10280万元,对现有厂房进行升级,新增建筑面积1180m2。对生产内容进行升级改造,淘汰现有项目老旧落后生产设备,新购置中频炉、自动浇铸流水线、脱箱造型机、全自动砂处理设备、抛丸机、打磨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0000吨汽车配件技改项目”,提高厂区产能,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汽车配件产能10000吨。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 1、投料熔化、扒渣废气经“火花捕集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和砂处理、砂再生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汇到DA001排气筒排放; 2、浇铸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3、落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 4、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 5、打磨粉尘经“水帘喷淋除尘一体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 二、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由****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车间合理布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炉渣、废钢丸、集尘灰、废布袋、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3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