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学校:
你单位开设《人工智能训练师(三、四、五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24〕8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要求,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人工智能训练师(三、四、五级)》。
特此批复。
****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