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基地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开发区****基地项目设计已由 ****管理局以《****管理局关****开发区****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5〕35 号)、《****管理局关于同意变****开发区****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5〕16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市、****政府的专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83490.93 ㎡,总建筑面积 17480.37 ㎡。建设 1#-5#中试平台,总建筑面积 4849.15 ㎡;建设 1#-4#及 6#、7#储存库,总建筑面积 5723.24 ㎡;同时预留 1 座 5#储存库,建筑面积 733.4 ㎡;建设化验楼、控制室、综合楼、1#和 2#门房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 5229.07 ㎡;建设机修及公用工程楼、配电室、消防泵房及水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及管廊等配套公用设施。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范围为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平面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强电、弱电、火灾报警、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室外工程等项目完整建设所需的所有内容)、BIM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21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952-****276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兴惠路
联 系 人:丁伟
电 话:0952-****9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楼1517室
联 系 人:徐沙、马雄、范嘉
电 话:0951-****306
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