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商贸****电站、****电站设备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 | 110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5-07-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8 | |
| 标的所在地 | ****商贸城停车场、****停车场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15 | |||
| 挂牌公告日期 | 10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 本项目标的主要包含: (1****停车场充电站设备:充电桩7个;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1《美多设备清单》。停车场面积约为295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场地使用权为转让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取得,租期为10年,租赁到期日为2034年2月28日,本次转让行为已征得第三方******公司同意,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须自行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场地**(或租赁)合同签订事宜。 (2****停车场充电站设备:充电桩5个;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2《祥和设备清单》,停车场面积约为16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场地使用权为转让方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取得,租期为10年,租赁到期日为2033年11月2日,本次转让行为已告知第三方******公司,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须自行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场地**(或租赁)合同事宜。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受让方承担标的在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上等存在差异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本公告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陈述作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0539-****071、 176****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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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接,交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运营管理充电桩设备,并服从小区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若需要拆除充电桩及设备,须自行拆除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知悉并接受标的****电站还须进一步与第三方场地方协商合同签订事宜等情况,受让方同意按照此现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知悉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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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7-15 00:00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2025-07-29 09:00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90 | |||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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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3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2025-07-28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址 | **省**市**区金雀山街道齐鲁商厦2号楼914-2 | |||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东红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办公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商贸****电站、****电站设备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 | 110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5-07-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8 | |
| 标的所在地 | ****商贸城停车场、****停车场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15 | |||
| 挂牌公告日期 | 10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 本项目标的主要包含: (1****停车场充电站设备:充电桩7个;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1《美多设备清单》。停车场面积约为295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场地使用权为转让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取得,租期为10年,租赁到期日为2034年2月28日,本次转让行为已征得第三方******公司同意,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须自行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场地**(或租赁)合同签订事宜。 (2****停车场充电站设备:充电桩5个;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2《祥和设备清单》,停车场面积约为168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场地使用权为转让方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取得,租期为10年,租赁到期日为2033年11月2日,本次转让行为已告知第三方******公司,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须自行与第三方******公司协商场地**(或租赁)合同事宜。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受让方承担标的在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上等存在差异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本公告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陈述作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0539-****071、 176****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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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接,交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运营管理充电桩设备,并服从小区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若需要拆除充电桩及设备,须自行拆除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知悉并接受标的****电站还须进一步与第三方场地方协商合同签订事宜等情况,受让方同意按照此现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知悉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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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7-15 00:00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2025-07-29 09:00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90 | |||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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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3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2025-07-28 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