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安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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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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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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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灌**
发布日期:2025-07-14 15:59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渠桥(**,B=1.0m,h=1.0m)3座;放水口1(φ20cm×4m)10座;放水口2(φ20cm×1m)10座;唐庄南站(400QSZ-37kW单机组,**)水利建筑工程1座;矩形渠(拆建,B=1.0m,h=1.2m)长360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7-14 08:30 至 2025-07-18 18:00
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建造师B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灌****北路23号),购买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23 10: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7-23 10:00
开标地点 ****2楼会议室
其他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1. 招标条件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为****。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镇于圩村。 2.2项目招标范围:2023年度**镇于圩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渠桥(**,B=1.0m,h=1.0m)3座;放水口1(φ20cm×4m)10座;放水口2(φ20cm×1m)10座;唐庄南站(400QSZ-37kW单机组,**)水利建筑工程1座;矩形渠(拆建,B=1.0m,h=1.2m)长360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529471.15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单项工程四方验收时间为准(若受财政资金无法到位等原因影响,项目不能停工,不得影响群众农时,施工矛盾由中标单位处理)。 2.5工程质量:国家、省现行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的)。 (6)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前3个自然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本工程****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等承诺)。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0)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他要求: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苏政办发[2016]85号文、人社厅发[2017]80号文、苏人社发[2018]199号及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执行。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 4.2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建造师B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灌****北路23号),购买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10时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楼会议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 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灌**人民东路212号 联系人:相磊 联系电话:181****07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灌****北路23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95****4555 2025年07月14日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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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灌**人民东路212号
联系人:相磊
电话:181****07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灌****北路23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95****455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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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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