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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查获涉嫌走私 冻猪肚的处置公告
**县******局******局****检查站于2025年05月12日在其辖区查获的涉嫌走私的冻猪肚350公斤。
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现上述物品、车辆须及时处理。根据《**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海关(联系地址:**县青年路与**正街交叉口,联系电话:0691—****827)****管理局(**县雨林大道,0691—****270******局(联系地址:****中心,0691—110)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政府打击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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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