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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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管理公示 成文日期: 2025-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7- 14 08 : 47

****小学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社区(原大荆镇西下村)建设****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该土地已经乐政国用(2011)第10-6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权登记用地面积21346.88㎡(该土地使用权人原为****中学(《****政府关于****中学校舍、用地转拨给大荆镇三小办学的批复》(乐政函[2013]47号)】,此次在用****体育馆综合楼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98.92㎡。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用地面积:21346.88㎡

2、建筑占地面积3319.72㎡ (其中本次**综合楼面积1456.11㎡)

3、建筑面积:10592.65㎡【其中本次**综合楼面积2998.92㎡】

4、建筑密度:15.55%

5、容 积 率:0.749

6、绿 地 率(现状):16.8%

7、机动车泊车位(现状):38辆

8、非机动车停车位(现状):24辆

9、该项目原核发的建字第****822024GG****44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而自行失效(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延续,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现申请重新办理。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中心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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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 14日

****小学总平面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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