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河东一、河东二经济合作社桂水桥旁农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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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村**一、******社桂水桥旁农田招标公告
2025年7月14日


****受****的委托,定于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于********办事处**村**一、******社桂水桥旁农田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农用地/面积38.01亩(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办事处**村**一、******社桂水桥旁农田。

3、发包期限:15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40年7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15720.00元/年。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年9月1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15720.00 元。

7、合同保证金:¥15720.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土地按该地块地类性质依法依规种植。

9、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30年8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10、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11、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种植。

12、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办事处**村**一、******社)所有。

14、承租方如需建设相关的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到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建设,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承租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5、项目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包/租方**的临时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拆除,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整改或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6、不准经营废品行业,不准堆放垃圾、建筑废料,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

17、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业务所产生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手续费、房屋结构可靠性安全鉴定合格证书等等费用),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合同见证费)等等由承租方承担。

18、在合同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防火等工作,如承租方违反有关环保、安全生产和防火规定,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发生安全生产、火灾等一切事故,一切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9、本项目如闲置/丢荒6个月以上(包含6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

20、承租方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不得违反**市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养殖禽畜,本项目禁止生猪养殖。

21、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土地,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征用土地补偿、原有的青苗补偿及原有的临时建筑物补偿、原有的生产设施及附着物补偿归出租方所有;由承租方新投入的一切用于生产设施的补偿、附着物的补偿、**临时建筑物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不得做任何补偿;承租款计付至实际交还之日。

22、****办事处******经济**社的社****办事处**村**一、******社桂水桥旁农田,以不低于400元/亩/年的租金委****经济**社通过“三资平台”合并招投,委托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_2040年7月31日(不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年限)。委托期限内按出租成交情况,每年的收益根据各户委托土地面积所占出租总亩数比例计算给各户,******社收取承租方租金后1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委托方,与委托方签订的《农田承包地委托出租协议》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附上。

23、本项目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合法使用土地,制止破坏、弃耕等行为;有义务协调处理土地纠纷。

24、2025年8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租金收入归原农户;2030年1月1日至2040年7月31日,租金收入按收益****办事处**村**一、******社集体公户。

25、严禁围标、串标、弃标行为,严禁以威胁手段向其他竞投人或意向人收受不当利益,严禁交易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时付款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为。经查实竞投人或意向人有前述行为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解除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法律责任。

2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报名说明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自然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章/所有资料复印盖公章)到****平台办理报名。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5年07月18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开标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标书代写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0-****810

****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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