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服务保障和资源分享系列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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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走出去”服务保障和**分享系列活动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政府、****政府关于积极实施高水平“走出去”促进双循环发展行动,推动行业领军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排部署,发挥好**主承载地辐射带动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投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生态,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开展开展“走出去”服务保障和**分享系列活动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举办3场国际市场拓展活动。聚焦东盟、非洲、中亚等“一带一路”重点区域,举办3 场国际市场拓展主题交流活动,活动以优化涉外投资服务体系为目标,搭建国际经贸**交流平台,通过金融汇率管理、法律与商业纠纷、投资发展**、风险评估与应对等专业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重点深化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强化跨境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深化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

(二)编制**对外投资**发展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企业调研”,形成2024年度分析报告。报告从对外投资**等方面,分析** “三外” 发展形势与影响、**企业 “走出去” 的国家(地区)行业情况、存在的问题,为**对外投资**提供智力支持。

(三)制作“走出去”服务保障和**分享系列活动宣传资料。按照“稳固美国,深耕东盟、欧洲、日韩,拓展中亚、非洲、中东、拉美、澳新”的策略要求,拟制作离境退税视频等宣传资料,实现“引进来”消费与“走出去”业务的双向促进。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2025年7月至2025年11月

(二)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50%;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50%。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万元人民币,来源为****2023年开放发展激励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材料;

(六)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七)承诺函。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4: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内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宇 联系电话:028-****3750

附件

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比选报名表

3.承诺函

****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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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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