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五凤村沙溪三社村民自住楼工程的施工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数量:五凤村沙溪三社村民自住楼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证书,一旦中标必须保证由其本人担当项目经理,同时该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且投标时不能同时负责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时间:
地点:**市**区泰景中街105号文兴阁3层307、308房;
时间:2025年7月14日
4. 招标答疑及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6日10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将招标文件疑问递交或电邮(纸质盖章版PDF)至招标人,电子邮件:****@qq.com,逾期提交的疑问将不予受理。若有相应答疑澄清,招标人都将在2025年7月17日24时00分前通过****(http://www.****.com/)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自行实地了解、勘察现场情况,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对现场不熟悉而提出增加费用。踏勘地点:**市**区风****中学东侧。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纸质版递交地点:**市**区泰景中街105号文兴阁3层307、308房;
电子版递交地点:同上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18日09:30-10:00
6.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10: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泰景中街105号文兴阁3层307、308房标书代写
8.投标人自行承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5****65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泰景中街105号文兴阁3层307、308房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