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效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政府办公室印发《**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5]44号)要求,现向县域内外公开遴选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拟定在我县17个乡镇。
2.补助农作物品种:玉米。
3.补助对象:主要面向小农户、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4.补助面积、补助资金和绩效面积测算:本项目绩效任务面积0.6万亩,补助资金50万。测算公式为:多环节托管服务绩效面积=“耕”环节作业面积×35%+“种”环节作业面积×26%+“防”环节作业面积×13%+“收”环节作业面积×26%。对全程托管服务,直接按托管服务亩数计算绩效面积,不进行折算。单个服务环节补助资金=作业面积×服务市场价格×补助比率。
二、遴选条件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供销系统的社会化服务任务实施主体严格限定为社有企业、******社******社持股50%以上),登******社的不包括在内,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已申报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社有企业、基层社,不得申请本试点项目。3.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4.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6.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7.服务主体应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度实施、统一组织培训、统一收费价目、统一监管考核。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主体遴选公告。
(二)提交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资料。
(三)确定服务主体。****通过集体研究或专家评审等形式,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并通过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项目服务主体名单、举报电话等内容。
四、申报材料
(一)**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二)服务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主体的简介、章程;
(四)列入2025******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网上截图;
(五)服务主体法人征信报告。
五、相关要求
遴选的服务主体自觉自愿接受项目村、乡(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的监管,服从调度。原则上尽可能通过北斗终端等信息化监测手段上传作业轨迹。农机驾驶员有相关证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根据作业任务按时按点开展作业服务,上传及提供相关作业照片等,确保作业环节到位。
申报时间及地址: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5:30前递交相关材料到****,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办公室0313-****249。
特此公告。
附表:**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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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附表
**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申报表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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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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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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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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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主体承诺 |
本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如能成功申报为服务主体,将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高质高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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