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医院抖音号信息创作和代运营服务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抖音号信息创作和代运营服务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抖音号信息创作和代运营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

****抖音号信息创作和代运营服务

地点:

****

品牌:

/

合同服务期限:

两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及受理条件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4、投诉受理部门

****纪委办,联系电话:0558-****680。

(二)领取成交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医院招标办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县**路与乐行路交叉口北280米路西

联系方式:宿老师:0558-****72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4
中标通知
涡阳县人民医院抖音号信息创作和代运营服务成交结果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