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国家能源集团国华东明三春集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审批
山东-菏泽-东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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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 年 07 月 14 日
标 题: ****关于撤销《****集团国华**三春集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年 07 月 14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撤销《****集团国华**三春集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7月 14 ****水务局关****集团国华**三春集镇 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函,撤销原因:****能源局下发《关于调整 2021 年保障性、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鲁能源新能函〔2024〕15号)文件,明确将该项目正式移除之前列入的 2021 年市场化项目名单经建设单位申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该项目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项目不再实施。

我局做出决****集团(******公司****集团国华**三春集镇 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批复东行审农[****151号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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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集团国华**三春集镇 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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