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7-01
****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补疑2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0条变更为:
| 10.10 |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要求 |
是否采用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 (1)绿色建筑标准等级:二星 (2)装配式建筑:否 |
二、投标人提问回复
根据改造要求,绿建无需做三星,三星绿建会大大提高造价,请问三星绿建是否必须做
答:根据本答疑中招标文件的变更内容,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已调整为二星。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经开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4F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551-****2966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5年07月14日
原项目名称:****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7-01
****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提问回复:
1.本项目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若同一个项目,分不同的阶段签订合同,投标人承担了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可提供方案、施工图阶段对应的合同关键页,请问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业绩要求中规定单个合同中具有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故你单位提供的分阶段业绩不予认可。
2.关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节点“政务数据获取”,该节点内容与“资格审查资料”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节点内容重复,请问相关证照信息是否只需要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提供即可,即“政务数据获取”无需提供相关材料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务数据获取”为系统自带节点,招标文件中未做要求,是否重复提供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关于技术文件评审上传节点仅有“技术文件 ”一个,因该软件每个节点大小限制50M以内,为确保技术文件展示效果,是否可以将技术文件进行拆分,分别上传至“商务文件其他资料”、“技术文件 ”节点标书代写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经开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4F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551-****2966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