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MW/400MWh****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邮编:
联系电话:0759-****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200MW/400MWh****电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农场****大队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省**市****农场****大队,占地面积264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电站,配置200MW/400MWh高压级联全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配套建设1座220kV储能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240MVA的主变压器,设2套容量为±20MVar动态SVG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总投资41038万元,环保投资192万元。 |
| 环评机构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收集的废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电站施工营地内设置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对运输车辆及动力机械定期维护和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