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车站公园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01 |
标段(包)名称 | ****车站公园项目 |
发布时间:2025-07-14
项目名称:****车站公园项目
招标编码:****
澄清内容 1:招标公告第 3.3.1 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修改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或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澄清内容 2: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统一修改为: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内容:****车站公****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车站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澄清内容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 07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
修改为:2025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21 日 23 时 59分
本澄清文件自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悉知,
各投标人自行修改,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025 年 07 月 14 日
发布时间:2025-07-14
项目名称:****车站公园项目
招标编码:****
变更内容:
1、“招标公告第 3.2 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变更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或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2、“招标公告第 3.1.6 款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变更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17日 23 时 59 分”变更为“2025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21 日23 时 59 分”
其他内容不变。
****
2025 年 0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