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亳芜园区采购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9号
成交费率: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亳芜园区采购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 亳芜园区采购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二次),对园区内各建设项目进行抽检,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检测等的质量检测工作和委托方临时安排的其他试验和检测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付款方式:每季度结束后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已经完成的检测项目清单,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后5天内验收,乙方根据甲方履约验收报告确认的金额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克俭、张文浩、耿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000元(包含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鼎****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芜园区2.5产业园7楼,联系电话:173****068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园区亳芜2.5产业园26楼
联系方式:139****8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公司
地 址:亳芜园区2.5产业园7楼
联系方式:173****0681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