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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7091828 | 建设单位法人:王光 |
| 薛建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黄村林校北路6号 |
| 魏永路(经七路~京开路段)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16.23757,116.31764 纬度: 39.66055,39.665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6-09-21 |
| 京环审〔2006〕3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22.8185 |
| 393.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1********70918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 ****0106MA00CW317C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丽景****公司 |
| ****0302MA00DW5W92 | 竣工时间:2007-10-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hsd0322.com/xxgk/55933.aspx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道路设计总长度为6.94km,道路起点为**市**区规划经七路,终点为京开高速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为6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长度为6.91km,道路起点为**市**区规划经七路,终点为京开高速辅路,设计道路等级:明川大街以西(K0+000,K2+675)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明川大街以东(K2+675,K+6+909.4)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
| 项目实际路由与环评一致,环评阶段测量存在误差。由于设计变更,明川大街以西道路规划等级发生变化。由于设计变更,此路段横断面布设情况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建设,不涉及工艺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道路工程建设,不涉及工艺流程。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①生态环境:拟建项目的公路绿化及两侧绿化带的建设须与工程建设同步,绿化带的宽度应不小于30米,并及时恢复沿线地表植被。工程沙石料的使用及取弃土须严格执行**市的相关规定,减少水土流失。②噪声、废气:拟建项目施工前,须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施工期间,须采用分段施工方式,接受监督检查,执行《**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止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市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渣土带入交通道路,遇有4级以上大风要停止拆除和土方工程作业。③废水:沥青等堆放点应设蓬盖,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在施工场地设防渗的临时蒸发池,施工结束及时清理,并覆土掩埋,进行绿化。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工程结束后,施工场地进行整平,造田还耕或种树绿化,不留裸土。生活污水、粪便等设防渗旱厕或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运。④生活垃圾拟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垃圾场消纳处理。对施工中产生的弃土、淤泥及废渣等及时清运至渣土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噪声:拟建项目对沿线各噪声敏感点须优先采取拆迁、建设绿化隔离带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部分路段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低噪声路面、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道路两侧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IV类标准。噪声治理经费须列入工程建设投资,治理工程须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实施。由于改造后的魏永路车流量较大且大型运输车较多,根据环评报告,道路沿途与道路红线距离不足50米的赵家场村、中臧村、大臧村约61户居民须拆迁;****小学路段北侧、赵家场村南侧、中臧村路段北侧、大臧村路段南侧须安装隔声屏。对采取声屏障措施****学校室外声环境达标的路段,面向道路一侧的居室或教室须安装计权隔声量不低于25分贝隔声窗。 拟建项目的公路绿化及两侧绿化带的建设须与工程建设同步,绿化带的宽度应不小于30米,并及时恢复沿线地表植被。与道路红线距离50米之内不得**居住、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①生态环境:项目道路两侧已经完成绿化带的建设,因用地限制,绿化带宽度不足30米,沿线地表已经完全恢复。工程购买现成砂石料,不在现场设拌合场,回填土利用本项目开挖土方,多余弃土和弃渣清运至指定渣土消纳场。②噪声: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规定,通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未收到居民投诉,没有造成扰民。③废气: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制定了扬尘控制方案,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止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规定。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定时洒水,对粉状材料、施工渣土和裸露地表进行覆盖,大风天气不进行土石方施工等措施。④废水:施工过程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堆存沥青,现场不堆存油料,无化学物品。桥梁施工时,加强对机械的检查,未出现漏油的情况。施工场地设置了临时沉淀池,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填平,进行绿化。工程结束后,施工场地进行整平,不留裸土。施工现场设置移动旱厕,产生的废物定期清运,施工现场未设置施工营地,旱厕远离河道及沟渠。施工结束后,移动旱厕及时拆移,临时占地进行绿化。⑤固体废物: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桶,每日丢弃至指定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弃土、淤泥及废渣等清运至指定渣土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噪声:中臧村已全部拆迁。赵家场村和大臧村临路第一排建筑已经大部分重建,功能全部置换为商业。****小学****小学)教学用房已经拆除重建,建成后教学楼与非机动车边缘线最近距离为135米,学校临路建有围墙。赵家场村、大臧村临路一侧均设置有不低于2米的围墙。在人行道、路肩设置了绿化带。根据噪声根据监测结果,沿线各噪声敏感点验收阶段噪声值均达标。 |
| ****小学已拆除重建,调整布局,中臧村已拆迁, 赵家场村、大臧村第一排建筑已经大部分重建,功能全部置换为商业,且临路一侧已有不低于2米围墙,具有一定的隔声功能,因此未设置隔声屏。在采取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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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设置减速、限速和禁鸣标志,在人行道、路肩设置绿化带等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① ****小学、赵家庄村、大臧村、熙悦春天居民小区路段设置了减速、限速和禁鸣标志。 ②中臧村已全部拆迁。赵家场村和大臧村临路第一排建筑已经大部分重建,功能全部置换为商业。赵家场村、大臧村临路一侧均设置有不低于2米的围墙。在人行道、路肩设置了绿化带。 ****小学已经拆除重建,建成后教学楼与非机动车边缘线最近距离为135米,学校临路建有围墙。 | 2018年10月31日到2018年11月01日进行现状噪声监测 |
| 1 | 生活垃圾拟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垃圾场消纳处理。对施工中产生的弃土、淤泥及废渣等及时清运至渣土场进行处理。 | 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桶,每日丢弃至指定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弃土、淤泥及废渣等清运至指定渣土场进行处理。 |
| 1 | 拟建项目的公路绿化及两侧绿化带的建设须与工程建设同步,绿化带的宽度应不小于30米,并及时恢复沿线地表植被。工程沙石料的使用及取弃土须严格执行**市的相关规定,减少水土流失。 | 项目道路两侧已经完成绿化带的建设,因用地限制,绿化带宽度不足30米,沿线地表已经完全恢复。工程购买现成砂石料,不在现场设拌合场,回填土利用本项目开挖土方,多余弃土和弃渣清运至指定渣土消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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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