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新建货机坪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批)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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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370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3
****关于提供****国际机场**货机坪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批)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5-07-14 18:10

********公司:

你单位《关于**货机坪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批)用地的请示》(泉晋机〔2025〕66号)收悉,根据《**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政府关于**市2008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08〕440号)批准、经《****关于2008年度城市建设第****政府土地储备库的批复》(晋政地〔2016〕6号)纳入,****社区、沙塘社区的4.6296公顷国有储备建设用地(原地类****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1438公顷、草地0.03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8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141公顷、未利用土地0.0594公顷,沙塘社区集体所有的水田0.2451公顷、旱地0.0021公顷、园地0.1233公顷、林地0.0147公顷、草地0.036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8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662公顷、未利用土地0.1226公顷,**市国有林地1.2414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货机坪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批)建设用地。

二、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储备用地使****储备中心与你单位双方签订的《预约用地协议》约定执行。

四、划拨土地使用价款按63万元/每亩缴纳,计****972元,契税等相关规费由你单位按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

五、本项目用地面积计入闽政地〔2008〕440号文批准的我市2008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指标。

此复。

****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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