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9,760,000.00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中药饮片采购,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中药饮片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9,760,000.00元。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如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的生产厂家,****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经营范围须能够覆盖所涉及的全部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如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标书代写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4日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 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www.****.cn/”后点击“登录 报名”,进行线上报名,投标人应把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线上系统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0-****1688(分机号码转401或411),邮箱 ****@163.com。
6.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 其他
1. 项目类型:货物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恒福路5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257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郭女士/张女士
电话:020-****1688-171/106
电子邮箱:****@chinapsp.cn(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并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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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