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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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431********6300026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鹤**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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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431********63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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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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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标准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设备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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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操作 |
| 1 |
****001 |
**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16,450.37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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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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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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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14 |
| 公告内容 |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其**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进行委托代理,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资格要求 2.2(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任选其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 变更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4 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6450.37万元;其中:工程费15069.7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175 万元,预备费 1205.58 万元。 变更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6276.35万元。其中:工程费15021.9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0.92万元;预备费1123.52万元。招标文件内相关内容均予以调整。 (三)根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金额等有关内容按相关文件要求予以调整。 已发布最新澄清招标文件,补充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如有不一致处以本公告和最新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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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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