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电镀金刚石切割线
148.2451万km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电镀金刚石切割线148.2451万km建设项目”(原“******公司****公司年电镀金刚石切割线148.2451万km建设项目”,变更文件见附件)位于**市双东镇罗****基地内A05栋1-4层。
2025年2月12日,****生态环境局批复(云环审【2025】2号),批复建设内容如下:项目拟建设5条全自动连续镀镍生产线、1条半自动化学镀镍生产线、1个化学退镀工段、10个开刃复绕工位。年电镀生产金刚石切割线148.2451万km,产品基材总表面积约144.4196万m2/a、总质量约4214.6714t/a。项目对金刚砂镀镍、钝化后用于金刚石切割电镀线,金刚石切割线先镀上金刚砂后再镀镍,各类产品内外层电镀总面积约347.8133万m2/a。
项目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30日开始调试运行。2025年5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30年5月14日。
目前,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已基本落实,符合验收的相关规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2025年6月,****委托****对本项目开展验收监测工作。2025年6月5日~6日,****依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对本公司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及检查,并出具了《检测报告》。
2025年7月,自主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年电镀金刚石切割线148.2451万km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意见》。根据《****保护厅《****环境保护部的函》的通知》(云环函【2018】43号),现对项目进行公示。
二、调试与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25年4月。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20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基地生活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罗****处理厂收集管网。
生产废水分为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含高浓废水)及酸碱废水,经车间分类收集后,****基地****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氮氧化物单独收集后采用“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碱雾、氨气收集后采用“稀硫酸溶液喷淋”处理;在对研磨车间进行充分封闭的基础上,使用密封式复绕开刃机,只在物料进出口设置活动窗口,加工时关闭窗口,负压收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后采用“滤芯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分别经厂房楼顶天面5.5m高排气筒排放(距离地面约29m)。
(三)噪声
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废工件和普通包装材料交回供应商重复利用。
(3)废化学品原料桶、包装物;废电镀液、槽渣、滤芯、滤纸等危险废物拟委托瀚蓝(**)****公司处理。
四、验收调查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本项目无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需要,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组认为:****年电镀金刚石切割线148.2451万km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公示期限
公示的期限从2025年7月14日起,共2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双东镇罗****基地内A05栋1-4层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张总,131****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