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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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5年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4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人为****,于2024年11月01日取得**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单位中标资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挂网磋商的方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磋商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确定设备采购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县。

2.2建设规模:本****中心****停车场、交通要道及周边乡镇等区域建****电站,****电站的建设及附属配套:建设安装超快充充电桩及综合管理系统。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磋商范围:本项目涉及**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度)全部充电桩终端系统设备采购。****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县政府、政务中心、****规划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精神病院、卫健局、**局、****公司、****园区、经开区办公楼、交警大队、顺达路79号、**县61#地块、****社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采购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申请人营业范围含充电桩销售。

3.2本次磋商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

3.3各采购申请人均可参加上述标段的磋商,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采购申请人,请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磋商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县****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社区8组

联系人:孙老师、蔡老师

电话:028-****3876、186****6280、187****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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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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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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