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2025-07-15 08:48:16
**市**县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新区平冈镇廉村村站港路129号二楼(高新区维也纳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县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34127.37(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934127.37(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市**县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
(2)标的内容概况:为严格落实我县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项水质保障措施和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新物理隔离防护网2380米及新增设立一批标志警示牌;
最高限价(如有):¥934127.37(超出该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方式:总价
(4)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5)行业划分:工业
(6)简要服务要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 **市**县儒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包括验收合格)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新区平冈镇廉村村站港路129号二楼(高新区维也纳对面) (****)。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08月05日09:3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高新区平冈镇廉村村站港路129号一楼(高新区维也纳对面)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 《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户 名:********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侨乐支行
帐 号:4405 0175 6144 0000 0290
(仅用于缴交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
户 名:********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侨乐支行
帐 号:4405 0175 6144 0000 0282
(仅用于交纳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方式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织篢镇**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
联系方式:0662-****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高新区平冈镇廉村村站港路129号二楼(高新区维也纳对面)
联系方式:186****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工
电 话: 186****8989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