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发包人:******站。
********集团公司**站直属站无法交付的旅客遗失物品(贵金属除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待处置物品已明晰,具备处置条件。
1.**站5875件(包含电子产品23件)、**北站8351件(电子产品1888件)、**北站385件(电子产品48件)、**北站46件(电子产品23件)、红岛站8件(电子产品2件)、**北站1件无法交付的旅客遗失物品。涉及**站、**北站、**北站3处回收地点或经双方协商集中回收点。具体处置物品明细详见报名后领取的询价文件。如报名回收商有需要,车站可组织安排一次实地勘察。
2.回收商应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直属站无法交付的旅客遗失物品(贵金属除外)回收。
三、回收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废旧物资回收或以废旧物资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等相关营业范围。
2.回收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5.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6.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和询价文件领取
1.回收商应在国铁采购平台(cg.****.cn)进行注册,并完成认证通过;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17:00和2025年7 月16日至7 月 18日每日8:00-17:00。请在有效报名期限内填写《回收商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完成报名后询价文件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回收商。
1.询价回复书递交时间为2025年7 月 21日9:00之前(**时间,下同),回收商应将签字盖章后的询价回复书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仅接受一次报价,如回收商存在两次及以上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准。询价回复书必须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并加密(发送邮件和询价回复书PDF文件本身请勿加密),密码请于2025年7 月21 日 8时45分至 9时 以电话通知,未通知的,视为放弃。
2.逾期未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内容的询价回复书,发包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将于2025年7 月 21日9 时开启报价文件,开启地点为**省**市**路1号**站会议室。
联 系 人: ( 傅先生)
电 话: 0532-****8392
详细地址: **省**市**区**路1号
2025年7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