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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障厅、****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3号)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段志超
联系电话:035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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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