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类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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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类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22〕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财政部 **部 ****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四类问题”专项整治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评价对象

主要对代理机构2024年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工作,依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按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结果确定监督评价范围如下:

(一)2023年1月1****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为新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4****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3个及以上项目),纳入本次监督评价范围。

(二)其他代理机构为“五年一查”代理机构,抽取五分之一纳入本次监督评价范围。

(三)原则上一家代理机构只检查一次,不重复检查。

经筛选最终确定以下5家代理机构为被本年度检查单位,分别是**建哲****公司、湖****公司、**中堰建设****公司、****公司、******公司。

二、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财政部 **部 ****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

(二)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代理机构2024年执业情况及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监督评价方式

监督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被检查的代理机构以检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材料报送阶段(2025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参加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应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将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清单、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自查表、代理机构自评报告,于7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5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县财政局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2025年8月1日至9月10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到被检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四)延伸核查阶段(2025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

县财政局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核查,向相关当事人、第三方等进一步补充调取证据材料,******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五)通报监督评价结果阶段(2025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

监督考核专班对考核的总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代理机构确认后,通报监督评价结果,****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抽查情况及监督评价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对待监督评价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督考核检查,对拒绝配合监督考核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检查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办公室,备注机构名称。

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0715-****360。

1.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检查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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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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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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