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安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2025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拟就虹桥机场安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2025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安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2025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到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具备到货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其近3年(合同或供货证明签订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1份单项合同项目金额不低于30****档案室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或多功能大屏幕销售供货业绩,包含在总包合同内的,列明档案室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或多功能大屏幕销售合同金额。需提供对应的合同或供货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或供货证明签订时间、内容、盖章页(签字页)、合同或供货证明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或供货证明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7月7日18:00至2025年7月14日17:00(**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未在****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10:00(**时间),地点为:标书代写
**市**区海**路555****中心27****公司呈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邓晓辉
电话:021-6875 2235
邮箱:****@sinochem.com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市**区申昆路588号 |
地址:**市**区海**路555****中心27层中化商务 |
| 邮编: 200000 |
邮编:200000 |
| 联系人:史小姐 |
联系人:邓晓辉、聂得政、杨铭、吴金泽 |
| 电话: 邓晓辉021-6875 2235 聂得政021-6875 8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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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inochem.com/****@sinochem.com |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