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单位通知,删除12.1资格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递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下列各项:(6)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其它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