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7-11 | |
| 发布单位: | ****分局 | 有效性: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5000套智能门窗及2000吨石墨烯环保材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惠商路19号1幢101、201、301、401、501室 | **** | 项目租用汉****经济开发区惠商路19号1幢101、201、 301、401、501室的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活动。利用铝型材、智能开关控件、五金配件、密封条、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钛白粉、高光钡、流平剂、光亮剂、固化剂、色料等原材料,采用切割、冲孔、折弯、组装、混合搅拌、挤出、破碎、研磨、包装等生产工艺,购置智能折弯机、**度切割机、冲床、组装流水线、高速混合机、全自动挤出机、压片机、立式磨粉机、空压机、全自动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用于智能门窗、石墨烯环保材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套智能门窗及2000吨石墨烯环保材料制品(1500吨环保型塑粉、500吨环保型扣板)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废气:投料混合粉尘、破碎研磨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二、生活污水依托**汉牛****公司汉牛智慧城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排污口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三、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对功率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对各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等积极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车间出入口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四、固废: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废活性炭再生处理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扣板、废布袋、地面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7月14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龙洲街道鹏程路18****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