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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你园《关****幼儿园保教费的请示》(自高逸幼〔2025〕3号)收悉。
****幼儿园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开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你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试行期即将到期。按照《**省定价目录》和****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规定,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成本调查测算,参考试行期价格执行情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对你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收费项目:保教费
保教费标准:600元/月﹒生
****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假期保教费标准可在正常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0%。
(三)保教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退园或转园的,保教费按月计退,不足半月的按半月退费,超过半月的,不退费。
二、按照《****委员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等文件规定,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园区醒目位置进行对外公示,自觉接受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和市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 ****财政局
2025年7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