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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溪—**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厚实****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项目名称: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溪—**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 建设单位:****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单位已于2025年7月12日对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溪—**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自主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现场勘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溪—**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在总体布局上基本维持了原设计框架,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格,运行较好,正逐渐发挥其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由于本工程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中免征情形,因此本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形成了《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溪—**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8日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静 186****8032 ****行政审批局:0830-****305 附件:1、《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溪—**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025年7月14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