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府预征补告〔2025〕4号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黑府预征告〔2025〕1号),拟征收沙石多镇羊茸村所有的集体土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后),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本公告于2025年7月1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党务政务、村务公示栏张贴发布,****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网址:www.****.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mh.****.net/zd)主动公开。
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局提出,相关土地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
三、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至**省****县芦花镇彩林路222号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政府将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通知补办后仍不办理的,补偿登记事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定。
四、公告时间截止后,******局代表****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在申请土地征收前,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如涉及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减少,相关信息****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
新区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
区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表
****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
**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建新区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依法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确定。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沙石多镇羊茸村所有的集体土地,合计0.4424公顷。其中,农用地0.4424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主要用途为:商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阿府函〔2023〕117号)执行。羊茸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2000元/亩,其中耕地调节系数为4.8万元/亩、园地调节系数为4.8万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16000元/亩。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生活补助。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执行。〔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阿府函〔2024〕76号)规定〕支付给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所有权人。
四、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
(一)人员安置
本次征地共涉及安置人员3人,其中,沙石多镇羊茸村安置对象人数为3人,拟通过社保安置3人。
(二)农村村民住宅安置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安置。
五、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养老保障按《******保障厅****财政厅******厅关于印发(阿州人社发〔2019〕18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沙石多镇羊茸村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进行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二)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三)土地征收的实施******局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
******局 ****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7月14日
****社会保障局 ******科技局
2025年7月14日 2025年7月14日
附件2
| **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表 |
||||
| 序号 |
部门或乡镇 |
意见 |
修改情况 |
签发人 |
| 1 |
****财政局 |
无 |
无 |
穆智慧 |
| 2 |
****社会保障局 |
无 |
无 |
邹红梅 |
| 3 |
******科技局 |
无 |
无 |
董成江 |
| 4 |
**县沙石多镇 人民政府 |
无 |
无 |
石孝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