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用具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1、预算金额:9.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最高限价:无。
3、采购需求:****食堂用具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次采购不可提供进口产品(进口****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注:1.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07月15日起至2025年07月22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
2.地点:****(地址:**市**区百年港湾4号楼2单元1601室)。
3.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人处,采购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出不退。
5.付款账户信息:
(1)开户名:****;
(2)开户行:****银行****口支行;
(3)账号:758********110787。
说明:投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公对公转账,请将可复制的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邮箱,标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开具发票(普票/专票),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上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8月05日13时00分—13时3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3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会议室(**市**区百年港湾4号楼2单元1601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夏程程、王双双
联系电话: 0411-****2870
传真: /
地址: **市**区百年港湾4号楼2单元1601室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曹阳
联系电话: 0411-****2855
传真: /
地址: **市**区胜利路76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