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按照上****工作部署,2025年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项目依托**市基础平台开展二次开发和线上运营服务,****旗舰店迭代升级,深化“随申办”市民端市、区、街镇三级联动长效协同机制,有效提升市民感受度。围绕市民灵活变化需求,打造**区特色公共服务,提升“随申办”****旗舰店服务能级,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构建线上线下泛在可及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增加旗舰店访问量、关注度、月活量和用户访问时长,打造具****旗舰店,展示**区的文化和创新,吸引更多市民参与。持续改进服务内容和质量,确保政务服务真正贴近民生,增强市民的获得感与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完成上级交办或本级工作需要的应急保障任务。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5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项目依托**市“随申办市民云”总体架构****旗舰店功能二次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营服务,具有较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门槛,且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是**市级“随申办市民云”App的建设及运营单位, 有诸多专利技术优势,技术支撑上具备唯一性。鉴于项目业务的连续性、紧迫性和高质量要求,市民信箱在项目实施中可以发挥技术优势较快较好完成二次开发和运营,保证旗舰店向公众服务连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并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存在限制性、岐视性条款,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向****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负责实施浦东的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广中西路777弄55号4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成金燕
联系地址: **区迎春路520号7楼
联系电话: 189****127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李月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浦东一网通办线上运营服务专家论证意见.pdf (282.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