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自然资采转公字〔2025〕1号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2号)、《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采矿权转让信息公示如下:
一、转让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徐祥成
场所:**省**市**县新甸镇石板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597167N
二、受让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张宏
场所:**省**市**县新甸镇金矿村干河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2MAE4RACM7X
三、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C210********271****1416
采矿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发证机关:******厅
有效期限:2021年2月8日-2029年10月8日
地理位置:**省**市**县新甸镇石板村
开采范围:面积0.2843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X(起标高),Y(止标高)
1,****891.0530,****6985.8210,
2,****891.0530,****7289.8200,
3,****292.0550,****7289.8190,
4,****371.0530,****7130.8180,
5,****326.0540,****7002.8200,
6,****147.0530,****6918.8180,
7,****147.0530,****6741.8190,
8,****378.0510,****6596.8210,
9,****532.0520,****6916.8200,
开采标高:365米至120米
**储量情况:截止2023年11月30日,保有饰面用花岗岩矿**储量2100.95万立方米。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0万元
转让方式:出售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9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市**区爱国街127号
联系电话:0412-****853。
六、其它内容
本******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