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 类: | 环境监管防治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 标 题: | ****环境局关于**市竹林****公司混凝土砌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环境局关于**市竹林****公司混凝土砌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环审字〔2025〕95号
**市竹林****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竹林****公司混凝土砌块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岭下镇石头井子村六社。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22°21′39.20735″,北纬:45°52′40.42596″。东侧为G12珲乌高速路;南侧为G302珲乌线公路;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该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万元。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内现有厂房等,**码垛车间、堆场地面硬化及修建排水沟、沉淀池、安装码垛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50000m3/a。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的生产废水全部进入产品,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外运用做农肥,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储罐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实现达标排放,其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限值排放标准要求;粉状物料须采用封闭储罐存储及密闭输送;骨料堆场应苫盖、洒水降尘,定期清扫;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对于生产期间产生的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对于不合格产品和沉淀池沉渣经集中收集后,外送周边村民铺路;对于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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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